物价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22年2月,设主任1名。负责全院的物价管理工作。
物价管理办公室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物价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有关物价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3、负责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4、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指导工作。对科室上报的有关物价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报批科室。
5、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职能部门对科室医疗服务价格中的情况汇报并形成决议,并由相关部门组织落实。
6、负责向领导提出对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行为的科室或个人的处理建议。
7.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