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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病理诊断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29  点击:1760  属于:招标采购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远程病理诊断服务的采购公告
 
各位潜在供应商:
  随着医院业务的快速发展,临床科室对病理诊断的需求越来越多,医院病理科现有诊断能力不能满足临床需求,为满足医院业务的快速发展需求,保证医院的服务质量,现拟开展远程病理诊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有供应及服务保障能力的检验机构参与院内采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信息
项目编号:SNSY采磋(2024)001号
检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事故通报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实验室通过了质量体系ISO15189认证证书;
5.供应商实验室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和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6.供应商具有冷链物流资质;
7.响应函(响应项目)。
8.廉洁承诺函。
9.报价单,投标人报价按《遂宁市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汇编》最新版及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收费标准批复执行收费标准进行下浮百分比。
10.服务方案。
11.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供应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封面为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密封。
特别提醒:我院对此远程病理诊断服务暂行采购方式为院内自主采购,故响应文件封面名称为“...响应文件”,切忌写成“投标文件”。
三、采购方式
采用院内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及时:供应商每周一至周六上门收取标本,保证医院标本能够当日送到供应商实验室(法定节假日需提前一周告知医院标本接收时间)。
2.结算方式:远程病理诊断服务费用按照每月进行支付,供应商在正常履行合同后的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和考核结果,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支付。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院方进行对服务内容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4.供应商按照院方委托的项目开展病理诊断服务,病理报告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病人信息,并对出具的病理报告的所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临床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病理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项目错误、漏查项目、诊断结果错误引起漏诊等情况,并造成纠纷的,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处理纠纷,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搭建远程病理诊断所需所有设备和耗材等,满足医院的使用要求(不包含需要国家特批采购的试剂与耗材),确保服务有序、安全地开展。
2.供应商需承诺如遇重大政策变化或重大自然灾害情况等,为满足医院业务开展,病理标本可转送供应商病理实验室检测,不得延迟病理报告时间。
3.供应商需承诺协助病理科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协助医院病理科业务拓展,带动并促进院方病理科及临床各学科迅速发展。
4.供应商需承诺医院具有登录供应商的远程平台病理诊断结果进行查询和打印的权利。
5.标本的收集和报告的处理:冰冻标本在中标方接到医院电话通知后半小时提供远程设备上传病理切片并出诊断结果,电话通知采购人科室相关人员并上传报告。普通病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天准时进行标本收集,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及报告的上传工作。
6.医院有增加或减少相应的病理项目的权利。
7.供应商需承诺合作后,在病理诊断活动中对病理诊断的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病理的所有信息,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8.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定期向采购人的相关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培训。
9.供应商负责提供病理诊断项目所需医疗耗材,且保证耗材的有效使用期在6个月以上(特殊耗材除外)。
10.供应商负责实验室与医院的病理诊断系统互联互通,院内病理诊断系统接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能满足全院各科室临床医生在系统内开具电子申请单、能查询和打印报告、能满足门诊病人用条码自助打印的功能
11.供应商向医院提供病理诊断项目汇总表,项目可分病种查询和按字母索引查询,项目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编码、名称、样本/样本量、容器、样本贮存方式、简要临床应用、出报告时限、备注。
12.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医院及院外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及监督,发现并核实供应商向临床科室兜售产品给予各种形式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的,立即进入“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3.其他增值服务。
六、供应商评价考核表及评分标准
医院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考核,100分制,85分合格,考核合格支付当月服务费的100%;85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当月服务费的80%。连续两个月或年内出现三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此给采购人和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考核依据见供应商评价考核表(附件三)。
七、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3718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另须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及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办邮箱663627785@qq.com
3、递交资料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提交。
八、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院内采购会地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会议室,具体时间202431214:40
  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35291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229




附件一:
序号 检测项目名称 医院收费(元) 出具报告时间 备注
1 病理诊断(穿刺、局部切除、内镜、手术) 198 3个工作日  
2 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69 7个工作日  
3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40 7个工作日  
4 液基细胞学检测 184 2个工作日  
5 脱落细胞学检查与诊断 40 3个工作日  
注:
1.投标人报价按《遂宁市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汇编》最新版及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收费标准批复执行收费标准进行下浮百分比。
2.合同期内,因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病理诊断清单外的项目,按《遂宁市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汇编》最新版及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收费标准批复执行收费标准,参照检测清单内类似检测项目中标下浮百分比执行结算。(提供承诺函)




附件二: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10%
(共同评分因素)
10 以本次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最终响应报价为基准价(最低响应报价为下浮率最高的最终响应报价,基准价计算方式为:1-最低响应报价的下浮率),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1-下浮率)×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下浮率是指从100%向下报优惠比例,如甲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为5%,乙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为10%,丙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为15%,则最后报价下浮率最高为15%。则甲报价得分=(1-15%)÷(1-5%)×10%×100= 8.95,乙报价得分=(1-15%)÷(1-10%)×10%×100=9.44分,丙报价得分=(1-15%)÷(1-15%)×10%×100=10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共同评审
2 服务能力28%
(技术类评审)
28 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ISO 15189认可,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提供认可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015189 认可项目数量,其中病理项目:
(1)认可项目数量≥25 项,得8分;
(2)认可项目数量达16-24项,得5分;  
(3)认可项目数量达 6-15项,得2分;   
(4)认可项目数量达≤5项,得0分。
(提供ISO15189认可附表)
  1. 投标人实验室2022年至今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证书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6分。
  2. 投标人实验室具有国家病理质控中心颁发的室间质评活动专项测评证书6分。提供2023年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投标人所属集团总部具有自主申报举办继续教育项目能力,可为采购单位提供继续教育能力的补充,提供国家级项目有效期内的项目编号与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页截图,5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评审
3 服务方案24%
(技术类评审)
27 1、实施方案(满分1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标本接收方案;②检测工作流程;③发送检测结果报告方法的得15分,每少提供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有缺陷的扣2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2、服务方案(满分12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信息化服务;②质量控制措施;③应急方案的得12分,每少提供一项扣4分,每有一处有缺陷的扣2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审
5 信息系统6%
(共同评审)
6 投标人具备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的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共同评审
6 人员保障12%
(共同评审)
12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实验室技术人员中,每有1名高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最多得9分;每有1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得1分,最多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劳务或劳动合同
共同评审
7 物流保障12%
(共同评审)
12 1、投标人需具有冷链物流资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物流标本运输具有GPS实时定位、温度实时监控,提供数据终端设备监控界面截图,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自身配备有运输专用车辆,并且车辆配备有专用车载冰箱或保温箱,每具有一辆运输车辆1最多得5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提供专用车辆照片至少2张<能清晰地反映车辆内部载有的冰箱或保温箱>
共同评审
8 相关业绩8%
(共同评审)
5 提供2022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审
 




附件三:
供应商评价考核表
考核项目
及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医院考评 得分
服务质量
50分
服务时效(10分) 服务及时:每周一至周六上门服务,保证医院标本能够当日送到供应商实验室,无逾期情况出现;按时出具检测报告。一次逾期扣2分,扣完为止。    
 
冷链物流(10分)
严格执行冷链物流方案,能提供可供追溯的运输记录,包括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确保冷链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符合规范,保证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检测质量(30分) 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如发现一次报告质量不合格(标本遗失、检测项目错误、漏查项目、检测结果错误引起漏诊等),每有一次扣10分;如因检验结果问题,发生被患者质疑投诉的“不良事件”,一次扣10分。    
售后服务
40分
售后服务(20分) 1.按照约定履行服务承诺。一次未配合履行,扣10分;
2.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对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改进。无专人负责或因售后服务不到位导致投诉或差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处理科室/患者投诉(10分) 接到医院投诉或反馈后积极处理,消极推诿不处理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如果因此影响临床工作的,一次扣1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售后配合(10分) 未积极配合医院处理可疑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的,发生一次扣10分。    
信用建设  10分 企业诚信(10分) 诚信经营,规范销售。相关部门及代表接受过系统培训,杜绝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发生一次不良行为,扣 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