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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检验外送的采购公告
各位潜在供应商:
随着医院业务的快速发展,临床科室对检验项目的需求越来越多,医院检验科现有检验项目不能满足临床需求,为满足医院业务的快速发展需求,保证医院的服务质量,现拟对医院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外送检验,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有供应及服务保障能力的检验机构参与院内采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信息
项目编号:SNSY采磋(2022)008号
检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事故通报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实验室通过了质量体系ISO15189认证证书;
5.供应商实验室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和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6.供应商具有冷链物流资质;
7.投标人具有数字签名认证,并提供相关电子签名证书。
8.响应函(响应项目)。
9.廉洁承诺函。
10.报价单,投标人报价按《遂宁市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汇编》最新版及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收费标准批复执行收费标准进行下浮百分比。
11.服务方案。
1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封面为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密封。
特别提醒:我院对此检验外送服务暂行采购方式为院内自主采购,故响应文件封面名称为“...响应文件”,切忌写成“投标文件”。
三、采购方式
采用院内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附件二)。
四、商务要求
1.服务及时:供应商每周一至周六上门收取标本,保证医院标本能够当日送到供应商实验室(法定节假日需提前一周告知医院标本接收时间)。
2.结算方式:检验服务费用按照每月进行支付,供应商在正常履行合同后的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和考核结果,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支付。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院方进行院内满意度调查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4.供应商按照院方委托的项目开展检验服务,检验报告必须提供完善准确的病人信息,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临床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如有标本遗失、检测项目错误、漏查项目、检测结果错误引起漏诊等情况,并造成纠纷的,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处理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由供应商负责。
五、技术要求
1.医院所有常规检验项目包括化学发光、免疫、HPV等项目需在供应商实验室内完成,不得转送其他实验室。
2.供应商需承诺医院具有登录供应商的网站对检测结果进行查询和打印的权利。
3.标本的收集和报告的处理:急诊标本在中标方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收取,标本在送达实验室后两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电话通知采购人科室并上传报告。普通标本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天准时进行收集,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及报告的上传工作。
4.供应商实验室检测到危急值时在经过复核后应及时通知到医院的具体科室人员并作好记录。
5.医院有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检测项目的权利。
6.供应商需承诺合作后,在检验活动中对检验的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检验的所有信息,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7.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定期向采购人的相关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培训。
8.供应商负责提供检验项目所需医疗耗材,且保证耗材的有效使用期在6个月以上(特殊耗材除外)。
9.供应商负责实验室与医院的LIS、HIS系统互联互通,院内LIS、HIS系统接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能满足全院各科室临床医生在系统内开具电子申请单、能查询和打印报告、能满足门诊病人用条码自助打印的功能;供应商需负责提供商业版防火墙用于维护网络的安全。
10.供应商向医院提供临床各科检测项目汇总表,项目可分病种查询和按字母索引查询,项目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编码、名称、检测方法、样本/样本量、容器、样本贮存方式、简要临床应用、出报告时限、备注。
11.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医院及院外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及监督,发现并核实供应商向临床科室兜售产品给予各种形式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的,立即进入“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其他增值服务。
六、供应商评价考核表及评分标准
医院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检验服务考核,100分制,85分合格,考核合格支付当月服务费的100%;85分以下为不合格,支付当月服务费的80%。连续两个月或年内出现三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因此给采购人和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考核依据见供应商评价考核表(附件三)。
七、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另须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及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办邮箱663627785@qq.com
3、递交资料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提交。
八、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院内采购会地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会议室,具体时间2022年10月26日16点。
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35291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一:
序号 | 检测项目名称 | 医院收费(元) | 出具报告时间 | 备注 |
1 | (1-3)-β-D葡聚糖(G试验) | 158 | 3个工作日 | |
2 | 全血微量元素六项(Cu,Zn,Ca,Mg,Fe,Pb) | 42 | 2个工作日 | |
3 | 糖尿病三项(INS、C肽、INSAB) | 90 | 4个工作日 | |
4 | 糖尿病自身抗体三项 | 90 | 1个工作日 | |
5 | 结核杆菌(TB-DNA)定性 | 76 | 4个工作日 | |
6 | 抗核抗体(ANA) | 23 | 4个工作日 | |
7 | 地中海贫血基因分型(23位点) | 516 | 3个工作日 | |
8 | ANCA二项(免疫) | 44 | 3个工作日 | |
9 | 优生十项(TORCH-IgM/IgG) | 180 | 3个工作日 | |
10 | 戊型肝炎抗体二项(HEV-IgM,HEV-IgG) | 36 | 3个工作日 | |
11 | 血管炎二项(MPO-Ab,PR3-AB) | 44 | 3个工作日 | |
12 | 丙型肝炎病毒(HCV-RNA)定量 | 102 | 3个工作日 | |
13 | 华西唐氏综合征筛查(三联) | 195 | 5个工作日 | |
14 | 抗双链DNA抗体(dsDNA) | 16 | 3个工作日 | |
15 | 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四项(AMA-M2,SLA/LP,LC-1,LKM-1) | 111 | 4个工作日 | |
16 | TSGF(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 | 44 | 1个工作日 | |
17 | 糖尿病三项(新) | 90 | 4个工作日 | |
18 | 抗角蛋白抗体(AKA) | 40 | 4个工作日 | |
19 | 抗线粒体抗体(AMA) | 16 | 周三检测,周四报告 | |
20 | 抗可提取性核抗原多肽抗体(抗ENA抗体) | 88 | 3个工作日 | |
21 | 白细胞介素6/IL-6 | 56 | 2个工作日 | |
22 | 庚型肝炎病毒抗体 IgG(HGV-IgG) | 23 | 3个工作日 | |
23 | 结核杆菌γ-干扰素释放试验,化学发光法 | 543 | 1个工作日 | |
24 | 肝纤五项(化学发光) | 77 | 4个工作日 | |
25 | 抗双链DNA抗体定量 | 16 | 3个工作日 | |
26 | 唐氏筛查三联 | 225 | 185元/例 | |
27 |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 | 30 | 2个工作日 | |
28 | 抗肾小球基底膜抗体(GBM) | 14 | 4个工作日 | |
29 | 单纯疱疹病毒Ⅰ+Ⅱ型(IgM) | 56 | 3个工作日 | |
30 | 血清维生素A | 74 | 3个工作日 |
注:
1.投标人报价按《遂宁市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汇编》最新版及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收费标准批复执行收费标准进行下浮百分比。
2.合同期内,供应商承诺“清单备注栏”已明确固定价格的,按“清单备注栏”内的固定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提供承诺函)
3.合同期内,因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检测清单外的检测项目,按《遂宁市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汇编》最新版及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收费标准批复执行收费标准,参照检测清单内类似检测项目中标下浮百分比执行结算。(提供承诺函)
附件二: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10%(共同评分因素) | 10分 | 以本次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最终响应报价为基准价(最低响应报价为下浮率最高的最终响应报价,基准价计算方式为:1-最低响应报价的下浮率),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1-下浮率)×1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下浮率是指从100%向下报优惠比例,如甲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为5%,乙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为10%,丙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为15%,则最后报价下浮率最高为15%。则甲报价得分=(1-15%)÷(1-5%)×10%×100= 8.95分,乙报价得分=(1-15%)÷(1-10%)×10%×100=9.44分,丙报价得分=(1-15%)÷(1-15%)×10%×100=10分。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共同评审 |
2 | 服务能力44%(技术类评审) | 44分 | 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认可,按初次通过该认可时间先后顺序排名,最早者为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9分,第三名得5分,第四名得3分,第四名以后以及未通过者不得分,提供ISO 15189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认可的项目数量最多的为第一名得 6分,第二名得 4分,第三名得 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实验室2019年至今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合格项目证书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6分。 投标人实验室具备完整质量保证体系,每有1名获得医学检验实验室认可内审员培训证书的人员2分,最多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实验室是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单位委员得5分,具有1名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专业组委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项最多得7分。 投标人实验室积极参与新冠防疫工作,2020年以来获得新冠防疫类荣誉证明的,国家级荣誉得5分,省级荣誉得3分,市级荣誉得1分,没有不得分,此项最多得7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 技术类评审 |
3 | 服务方案 12%(技术类评审) | 12分 | 1、实施方案(满分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质量管理控制方案;②检测工作流程;③发送检测结果报告方法的得3分,每少提供一项扣1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在包含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实施方案操作性强、与本项目实际相符合的加1分;实施方案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加1分,最多加2分。该项满分5分。 2、服务方案(满分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信息化服务;②运输保障措施;③急诊紧急检测情况的得3分,每少提供一项扣1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在均包含上述内容的基础上:服务方案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加1分;服务方案与项目实际相符合的加1分,最多加2分。该项满分5分。 3、标本接收方案(满分2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标本接收方案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在提供标本接收方案的基础上:标本接收方案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加1分。该项满分2分。 | 技术类评审 |
5 | 信息系统10%(共同评审) | 10分 | 投标人具有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10份及以上得10分,5~9份得5分,1~4份得2分,没有则不得分。 | 共同评审 |
6 | 人员保障13%(共同评审) | 13分 | 1.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此项最多得8分; 2.投标人提供PCR上岗证,每6份得1分,最多得5分。 此项满分13分。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 共同评审 |
7 | 物流保障4%(共同评审) | 5分 | 投标人物流标本运输具有GPS实时定位、温度实时监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共同评审 |
8 | 相关业绩 4%(共同评审) | 6分 | 提供2019至今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共同评审 |
附件三:
供应商评价考核表
考核项目 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医院考评 | 得分 |
服务质量 50分 | 服务时效(10分) | 服务及时:每周一至周六上门服务,保证医院标本能够当日送到供应商实验室,无逾期情况出现;按时出具检测报告。一次逾期扣2分,扣完为止。 | ||
冷链物流(10分) | 严格执行冷链物流方案,能提供可供追溯的运输记录,包括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确保冷链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符合规范,保证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 |||
检测质量(30分) | 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如发现一次报告质量不合格(标本遗失、检测项目错误、漏查项目、检测结果错误引起漏诊等),每有一次扣10分;如因检验结果问题,发生被患者质疑投诉的“不良事件”,一次扣10分。 | |||
售后服务 40分 | 售后服务(20分) | 1.按照约定履行服务承诺。一次未配合履行,扣10分; 2.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对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改进。无专人负责或因售后服务不到位导致投诉或差评,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 ||
处理科室/患者投诉(10分) | 接到医院投诉或反馈后积极处理,消极推诿不处理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如果因此影响临床工作的,一次扣1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 |||
售后配合(10分) | 未积极配合医院处理可疑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的,发生一次扣10分。 | |||
信用建设 10分 | 企业诚信(10分) | 诚信经营,规范销售。相关部门及代表接受过系统培训,杜绝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发生一次不良行为,扣 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