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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服务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和我院后勤保障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对我院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及粪渣进行清掏,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参与院内采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址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162号
二、项目概述
编号:SNSY采磋(2019)003号
采购限价:9万元
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进行清掏,对污泥和
粪渣进行处理。
三、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
(一)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和处理
1.清掏单位安排专业的清淤设备先将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池和消毒池的污泥抽出到自带的污泥浓缩设备内;
2.将污泥浓缩设备内的污泥进行消毒并浓缩;
3.使用污泥脱水设备将污泥进行泥水分离,将污泥含水率从98%左右降到70%左右;
4.用专业设备将初步泥水分离后的污泥再次脱水干化,并加入除臭剂,将污泥含水率从70%左右降到30%以内;
5.将处理后的污泥装桶密封,放置到医院内指定存放点并堆码整齐;
(二)医院化粪池浮渣清掏和处理
1.安排专业的清淤设备先将化粪池的浮渣抽出到自带的隔渣离心脱水设备内;
2.将离心脱水设备内的栅渣进行脱水及压缩;
3.将浮渣含水率从98%左右降到70%左右;
4.初步脱水后的浮渣须再次脱水干化,并加入消毒剂和除臭剂,将浮渣含水率从70%左右降到30%左右;
5.将处理后的浮渣装桶密封,放置到医院内指定存放点并堆码整齐;
(三)医院污水处理站清掏的污泥和化粪池浮渣属于危险废物,供应商必须在医院内经过消毒、除臭、脱水、打包、密封处理服务,清掏的污物需达到回收处置的要求并协助医院联系第三方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运走进行处置。
四、响应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及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污泥脱水、消毒、除臭服务,化粪池和沉淀池清理服务;
3.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相关资质;
4.具备相应设备和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8.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
3.产品报价单(分项报价和总价);
4.清掏处理及转运、处置等服务方案;;
5.产品的价格佐证资料(近3年类似合同、发票的复印件);
6.相应设备印证资料(购买发票及入库记录复印件);
7.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
8.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公司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密封,资料的规范性作为竞争性磋商的依据之一。
2.拟参与采购的服务机构需到医院现场进行勘查后做方案及报价。现场勘查联系人员:卢老师,手机号码:18508255467。
五、采购方式
1.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采购项目总价高于政府采购限价,此次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即日起至3月20日下午5点前,逾期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可现场投递资料,也可将资料邮寄至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地址: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
供应商另须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及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284742220@qq.com
七、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院内采购会地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13882501265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