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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关于“智慧医院”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0-08-21  点击:1073  属于:招标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

  我院将对“智慧医院”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有相关产品且具备合格资质、有供应及服务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与院内采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NSY采磋(2020)004号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咨询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5万元整(本预算包含履行本次咨询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同时也包含院方聘请第三方专家论证咨询公司交付报告的费用,专家由院方指定)

  四、评标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五、公司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方从事与信息化咨询服务相关业务,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或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类;

  7. 投标方如营业执照还具有软、硬件销售,信息工程集成、建设等内容,则需要出具中标后不参与采购人后续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承诺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要求

  1.投标方必须如实提供投标文件所需证明或资料,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公司或个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

  2.投标价必须符合市场规律,不得抬高价格或低价恶意中标,否则取消其资格;

  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

  七、项目要求

  1.对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包括基础设施、系统架构、业务痛点、业务流程、管理层战略规划、业务科室期许等;

  2.对医院当前使用的主要业务系统如HIS、LIS、PACS、EMR等进行效果评估。对不能满足医院当前及今后需要的业务系统要更换,对需要优化的系统需要整改,出具评估报告;

  3.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最新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以及医院战略发展需求,编制医院中长期“智慧医院”发展规划,确保医院在本轮建设结束后,能够实现各个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更好地方便患者就医的“智慧服务”;实现支持医院临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智慧医疗”;实现医疗质量、管理质量的全程化、精细化闭环监控的“智慧管理”;

  4.结合医院中长期“智慧医院”发展规划,制定相对应的总体建设方案和投资概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房建设、内/外网建设、网络安全建设、数据中心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区域协同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新兴技术应用等。在此基础上,合理划分每阶段建设内容及对应投资概算,编制初步建设方案供医院参考,并根据医院的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

  5.协助医院编制分阶段“智慧医院”建设招标建议书,并通过医院确认。

  八、交付成果

  交付成果包括并不限于《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医院主要业务系统使用效果评估报告》、《中长期“智慧医院”建设规划》、《中长期“智慧医院”建设总体方案及每阶段投资概算》、《医院分阶段“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建议书》。

  九、设计标准要求

  1.设计方案不拘泥于医院现有的软件产品架构,站在外部视角和顶层设计的角度,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标准规范文件,融入信息安全建设内容,同时从硬件、系统、应用、终端、质量管理、决策分析、战略规划等进行通盘考虑,横向覆盖全院各科室中期发展需求,纵向上下延伸各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共享,搭建整体框架结构;

  2.设计内容需要符合《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国卫办规划函[2016]1110号、《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试行)、《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等重要业内指导文件及遂宁市卫生主管单位下发的文件要求;

  3.设计方案需要符合《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五级评审标准要求;

  4.设计方案需要符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标准要求;

  5.设计方案需要符合《四川省智慧医院评审标准》3星要求。

  十、交付周期:

  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其中,《分阶段“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建议书》的交付周期可延长到合同签订后的两年之内。

  十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到场开展工作并完成《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调研报告》、《医院主要业务系统使用效果评估报告》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乙方交付其他报告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检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剩余的50%。

  十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可以现场报名或以邮件的形式报名,报名邮箱地址:1220720840@qq.com

  十二、报名地点: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联系人:曾老师。联系方式:0825-2235291。

  十三、报名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收原件一份);

  3.授权代表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人员身份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四、以邮件形式报名需在邮件主题标明项目名称,在正文明确公司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加入附件。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

  十六、采购会时间和地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具体时间在医院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8月21日

附件: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0%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共同类评分因素

2

服务方案55%

服务方案30%

3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的设计方案;②对本项目“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进行评分:

①有本项目“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的设计方案的得5分,设计方案较规范、较专业且与医院实际较相符的加5分,设计方案规范、专业且与医院实际相符的加10分,满分为15分。无则不得分。

②有本项目“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设计方案的得5分,设计方案较规范、较专业且与医院实际较相符的加5分,设计方案规范、专业且与医院实际相符的加10分,满分为15分。无则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质量保障方案16%

1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机构设置;②人员职能分工及职责;③质量检查流程;④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

具有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详细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6分;每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4分,扣完为止。

进度保障方案9%

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期计划目标;②工期进度安排;③工期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分:

进度保障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详细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详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

3

人员配备20%

20分

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服务团队中:

(1)供应商本项目首席咨询顾问参加2项或以上国家级医疗卫生信息化方面相关项目(标准/规划/课题)编制任务的得6分。

注:需要提供首席咨询顾问的国家课题成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的咨询顾问应熟悉四川省内医疗卫生发展现状,了解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宏观政策、标准及规范,具备一定的行业理论知识,具有多年医疗卫生信息化从业经验。提供1名咨询顾问的,得2分;提供2名咨询顾问的,得5分;提供3名及以上咨询顾问的,最高得8分。

注:提供投标人官方网站介绍截图和官方印刷版彩页资料证明,并加盖公章。

(3)咨询顾问具有科技咨询师证书或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4

业绩15%

1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来三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咨询服务成功案例,每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